马志斌,五台山居士(义智),1957年出生于河北赵县,研究生学历。自幼爱好书法,现为河北省书法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,河北省书协会员,河北省金融学院兼职教授。多年临习“二王”笔法、笔势,并临摹宋赵佶之瘦金书。擅长行草和榜书。研究的方向是瘦金书与《圣教序》笔法的结合,追求自己风格。
2012年发表论文:文化是书法的灵魂文化是书法的灵魂 · 马志斌要弄明白文化是书法的灵魂这个问题,必须先从书法说起。“书法”一词最早见于宋梁间著作,如南齐王僧虔论谢综书“书法有力,恨少媚好”;宋虔和论二王书“桓玄爱重书法,每宴集辄出法书示宾客”。可见,书法的文化精神已触动了当时人们的心灵,视书法已不再是单纯表达语言的工具了。但是,现代一些著作对书法理解浅表化了,如1931年出版的《中国文艺辞典》中说“所谓书法即写字用笔的方法”;1979年出版的《辞海》释为“指用毛笔写字的方法”。就连复旦大学的《大学书法》也解释为“以汉字为表现对象,以毛笔为表现工具的线条造型艺术”,等等。之所以这些定义对书法只从技巧层面去理解,是因为它没有看到,汉字在被宣纸、碑板等载体所承载的同时,它本身也是一个载体,成为书法表现的形式对象了。书家在书写它时,就被寄托、灌注了丰富的内涵,这个内涵就是文化。所以,书法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的表现形态,是书家把自己的内心世界,通过软笔线条艺术在宣纸、碑版这一载体上有机地表现出来。顾名思义,书法中的“书”,指书写技巧的层面,“法”既有书写中的“法度”的掌握,又有书法所折射出的文化精神。所以,书法是一个文化的综合体
马老师为著名导演猛龙题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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